核心觀點: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首要任務是解決農民工進城後的就業問題。能否解決好農民工的就業問題,使他們與城鎮居民享受一樣的生活,關係著農民工市民化後的幸福指數。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改革。
  
      資料圖片:北京昌平,一些市民和農民工在街頭的人才招聘市場里查詢各種招聘信息。(來源:CFP視覺中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會議指出,農民工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7月30日中國政府網)
      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言,在中國經濟增長過程中,龐大的農民工群體發揮了十分巨大、同時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研究顯示,中國近幾十年快速發展靠的是人口紅利,這個紅利很大程度上就是農民工的貢獻。
      農民工群體在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仍將長期存在,為農民工做好各項服務工作意義重大。堅持以人為本、改革創新,有利於造就支撐產業轉型升級的較高素質勞動新軍、促進擴大消費的新群體、參與城市發展並共享發展成果的新市民,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首要任務是解決農民工進城後的就業問題。一方面,要在保證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計劃,使未能如願升入高中、大學的農村應屆學生都能接受良好的職業教育,以提升其就業技能,增加其進入城鎮企業的競爭力。同時還要積極發展服務業和中小微企業,開發適合農民工的就業崗位,並與職業教育學校實行有效對接。另一方面,對有創業想法的農民工應予以鼓勵,可以運用財政支持、創投引導、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提供生產經營場地等扶持政策,促進農民工自主創業。在保障就業的情況下,還要註重維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比如,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對容易欠薪的行業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落實工程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制度,保障農民工獲得薪酬的合法權益;在解決惡意欠薪問題上,地方政府要負總責,把好最後一道關口。
      能否解決好農民工的就業問題,使他們與城鎮居民享受一樣的生活,關係著農民工市民化後的幸福指數。這就需要進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改革。而就在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這便為農民工市民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教育領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放;在醫療養老領域,要將農民工納入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範圍,逐步將有意願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在住宅領域,要將住房保障和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逐步擴大到農民工;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推動體育、文化等設施向農民工同等免費開放……在各個領域,農民工都不再是城市裡“二等公民”,農民工市民化自然水到渠成。
      不僅在過去、現在還是將來,農民工始終是中國經濟發展進程中功勛卓著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支撐中國邁向小康社會的生力軍。做好全方位服務工作,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才能讓他們住有所居、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成為幸福的“城一代”。(中國經濟網網友 上官澈)  (原標題:推進農民工市民化 開啟“城一代”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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