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05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梁穎 徐磊)昨日上午,廣州畫家胡錦雄訴“嶺南印象園”(由廣州市三驛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管理)侵害作品複製權糾紛系列案在南沙法院開庭審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2014年4月,多家媒體對廣州畫家胡錦雄就嶺南印象園未取得其許可便公開展示其畫作進行了報道。5月,胡錦雄就上述著作權糾紛訴至南沙區法院知識產權庭,認為嶺南印象園違法使用其畫作《豐腴大地》、《外婆橋》、《太陽雨》等十多幅,使用時並未署名,亦未支付費用,並擅自對作品進行了修改,嚴重侵犯了其著作權,故提起合共12案的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嶺南印象園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各大媒體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合共50萬餘元。
  經辦法官梁穎介紹,受理案件後,法院及時向被告送達了訴訟材料並釋明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指定了專人領取了訴訟文書,並表示其園區使用原告畫作的時間短,且是在網站上下載,對涉案作品的權屬來源存在模糊的認識,請求在法院的主持下,積極與原告開展調解工作。在雙方未能暫時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法院及時依法開庭審理。
  昨日,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在依法確定著作權歸屬,充分保護原告方的知識產權的同時,雙方繼續進行合作。
    (原標題:法院調解嶺南印象園畫作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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